中国是最早酿醋的国家,至少有3000年的历史。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调味品,很多美味的菜肴不能离开醋的点缀。一直以来,人们对醋都格外关注。
10月16日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4期食品抽检公告,该局组织对乳制品,糕点,粮食加工品,调味品,冷冻饮品等12类食品881批次样品进行抽检。
值得注意的是,标称山西省晋中晋凤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绍香村”陈醋被检出含有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,检出值为0.332g/kg。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不合格项目说明》显示,“晋凤醋业”生产的“绍香村”陈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含量并未超过国家标准的规定,但产品包装标签声称“不含防腐剂”,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质量要求。
晋凤醋业工作人员在回复媒体采访时表示,对于产品包装标签要求的“不含防腐剂”,企业内部有更严格的生产标准,该批次产品确实不符合厂家内部标准。公司目前已经在召回和通知商超下架问题产品。
据了解,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制造业中常见的防腐剂,对霉菌、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)规定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.0 g/kg。
10月9日,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0年第40期)显示,标称贵州珍珠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西陈醋(酿造食醋),总酸(以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9月21日,山东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1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显示,标称泰安亨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精酿陈醋,总酸(以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0年第34期)显示,标称黔西南州振兴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李铁拐”老陈醋样品,被检出总酸(以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8月19日,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。标称安阳海鹰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犟媳妇陈醋,总酸(以乙酸计)检出值为2.49g/100mL,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.5g/100mL。
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,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。对酿造食醋来说,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,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。
《酿造食醋》(GB/T 18187—2000)规定,食醋中总酸(以乙酸计)含量应不低于3.50g/100mL。
市场上食醋产品琳琅满目,为引导众多购买的人更加科学的选购、食用及贮存食醋,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曾发布关于食醋的消费提示。
酸度是食醋的主要指标之一,对同一类型产品,酸度越高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就越高。质量好的食醋具有特有的香气,劣质产品一般有异味或滋味寡淡。
食醋的酸味主要来自于醋酸等有机酸,对于特殊人群,如患有胃炎、胃溃疡患者,应当注意控制食醋的食用量,以免引起不适。
此外,酸味能增强人对咸味的感知,炒菜时添加少量食醋不但可以改善口感,更有助于减少食盐的摄入量。
食醋酸度较高,最好还是不要存放在不锈钢容器中,最好使用玻璃瓶存放。以谷物为原料采用固态发酵法生产的食醋,在存放过程中易产生沉淀,在保质期内如无其它异样属于正常现象。
产品打开后,注意用完随时加盖,以减少产品风味物质的挥发以及环境中灰尘、微生物等的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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